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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6章 (第3/4页)
” 这番话讲的理直气壮,令在场众人都不禁一愣。 当初宋太宗设置提点刑狱司这个官署,等若朝廷派出的“路”一级司法机构,简称“提刑司”、“宪司”、“宪台”,专门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,审核州府卷案,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,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官员。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,提刑司的权力也并非大到只手遮天,说怎么样就怎么样。相反,他们的办事原则更加严谨,如果没有扎实过硬的依据,断然不会轻易推翻三法司和州府县衙门已经审定的各类案件。 不过,若是以宽泛的意义看,赵亮说的又非常在理。太宗皇帝之所以要立这么个官员,紧紧盯着各地的司法审判,就是因为担心出现冤假错案,以至于伤了民心、乱了法纪。所以只要有丁点怀疑,作为司法监察机构的提刑官,也应该毫不犹豫的展开行动。 这样一来,上官雪明提出质疑固然没错,而赵亮的主张却也同样无可厚非。一时间,场面陷入了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的境地。 姚能主政提刑司多年,要论这个方面,在场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专业,眼见赵亮的一番话稍稍扭转了不利的局势,他连忙道:“赵公子所言,正是下官想要说的。淳化四年,杭州通判常萧遇刺一案,当地州府经过审讯,认为是常大人的小妾马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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